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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明天就去伦敦吧,反正路程也就两三个小时。”
“好啊好啊!”任池洵顿时激动起来。
“那你赶紧回你自己的房间里去。”林煜催促道。
任池洵不情不愿地离开了。
第二天一早,浓雾覆盖整个城市,又是一个雾蒙蒙的清晨,林煜都习惯了,在英国待了三年,每天闻到的都是梅雨季节的潮湿气味,阳光覆盖大地的日子非常短暂。
任池洵还没睡醒就被他拉了起来,看见外面的大雾,他竟然产生了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。
酒店不仅派了专车送林煜和任池洵去伦敦,甚至还配了个导游,这个导游是中国人,面目清秀,个子挺高,见人就笑,他对林煜打了个招呼:“你好,你可以叫我小晏。”
林煜也客气地跟他打了个招呼,便放心地拖着任池洵上车了。
任池洵昨天晚上也不知道干嘛去了,一上车就枕在林煜肩膀上睡着了。
晏生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,不禁心下诧异,俩人是情侣吗,看着好亲密啊,他清了清嗓子,侧过身子问林煜:“林总,您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?如果有特定的地点,我们可以先去那里。”
“我没有,随便去一个地方就可以了。”林煜对游玩这种事不上心。
“等会儿到伦敦之后,天可能会晴,我们可以去广场逛逛,听说您之前在英国读过书,是哪所学校啊?”晏生好奇地问。
“伦敦大学,但读书期间一直在学校里,没怎么出来玩过。”林煜淡道。
晏生一听,瞪大了眼睛,“您和徐董的未婚妻还是校友呢。”
林煜的手不由自主地握紧成拳。
察觉到林煜手臂肌肉的僵硬,任池洵睁开眼睛,他搂紧林煜的胳膊,十分护短地对晏生说:“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,要论校友,遍地都是。”
晏生连忙有眼色的把嘴闭上。
他们到伦敦之后,车停在特拉法加广场,如晏生所料,清晨的浓雾被阳光驱散了,特拉法加广场的白鸽在阳光下自由飞翔。
他们三个在广场里喂鸽子。
任池洵手上站了好几个鸽子,聚在一块吃他手里的饲料,鸟喙啄在手心的感觉痒痒的,见它们吃得那么欢乐,他也有点儿饿了,早上起床到现在都没吃饭。
晏生拿出相机,正准备给林煜拍张照片,谁知,任池洵竟然一把将林煜拉走了,那护食的样子让晏生有些无语,这孩子的提防心太强了。
路边有一家卖龙虾卷的店铺,热气腾腾的小摊铺前站了几个人,任池洵牵着林煜挤进去,林煜对这个没胃口,所以俩人就买了一个。
拿着手中冒着热气的龙虾卷,任池洵还没吃上一口呢,身边突然响起一声狗叫,他循声望去,只见是一个被绳子牵着的泰迪,它的主人正在跟朋友谈话。
小泰迪一边冲任池洵低叫,一边提溜着眼睛看他手里的龙虾卷,舌头还不时舔舔嘴。
原来是嘴馋啊。
任池洵看了看手中香喷喷的龙虾卷,又看了看龇牙咧嘴的小泰迪,他不甘示弱的冲小泰迪呲了一声,瞳中金光闪闪,森利的犬牙把小泰迪吓得躲回他主人身边了。
“把你的狐狸尾巴藏好。”林煜站在他身边低声提醒,他接过小摊老板递来的三明治,顺手递了几张钞票。
任池洵嘟囔着粉润的嘴唇,愤恨地咬了一口手中的龙虾卷。
林煜把三明治递给晏生,“拿着吃吧。”
“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晏生连客气的话都没说,就把三明治接了过来。
任池洵十分不爽的看着晏生。
落地窗外的视野极佳,能将外面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群百态尽收眼底,徐泠洋端着一杯咖啡站在窗前,阳光将他的影子在地面拉长,微垂着睫毛注视着楼下的广场,咖啡的香味在鼻尖萦绕。
办公室的门被敲响,一位穿着正装的小秘书推门进来,柔声问道:“徐董,您订婚典礼的衣服已经送过来了,要不要试试看合不合适?”
“都是按照身量裁剪,有什么合不合适的。”徐泠洋冷声道。
“好的。”小秘书离开了办公室。
偌大的办公室再次剩下徐泠洋一个人,简约的铁艺装修风格将他的背影衬得格外孤独,他不错眼地盯着楼下广场里的男人,他身姿挺拔,气质淡泊,与喧闹格格不入,与世俗有一种淡淡的疏离感。
无论面对什么,林煜脸上始终带着温柔的笑,那笑没有温度。
他身边的任池洵不知又看见了什么好玩的东西,拽着林煜往前走,林煜的嘴角忽然扬起一抹不经意的笑,这极其少见的笑发自肺腑,似静水流淌进心底,令人通体舒畅。
徐泠洋悲伤地看着眼前的一切,手中的咖啡杯砸在大理石地砖上,化成一地碎片,他将手搭在玻璃窗上,泛着粉意的指尖能触及阳光的温度,却无法触摸到心上人的体温。
一滴眼泪从发丝下滑过脸颊,顺着平滑的下颚线坠落在地。
只有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笑,才发自林煜的本心。
徐泠洋心底泛出密密麻麻如针刺般的痛苦,他扬起头泛红的眼角看着蔚蓝的天空。
离开他之后,独自待在英国的三年,林煜每天都这么快乐吗?
搭在玻璃上的手倏地握紧,手背上青筋暴起,眼中的悲伤一扫而空,徐泠洋眯起眼睛,眼中浮出一抹狠厉。
凭什么那几年只有他痛苦,凭什么?!
林煜陪着任池洵在伦敦玩了一天,直到半夜才回到谢菲尔德。
第二天,停在酒店外的专车开始陆陆续续送宾客去查茨沃斯庄园。